江岸区扫黑除恶 与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

    发布日期: 2019-11-22 08:31 来源: 长江日报 【打印】 【下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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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如何让黑恶势力无“伞”可遮无“网”可庇?21日,“清风工程之‘两个责任’书记谈”第二场开播,江岸区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黄胜林,东西湖区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李先勇参加访谈,围绕“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”谈成绩、谈突破。

  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蚀的“抗体”

    “今年以来,我们通过多方面摸排线索,一共收集到36条反映扫黑除恶方面的线索,查处了5件党员干部本人涉黑涉恶的问题,查处了三起保护伞的案件。”黄胜林表示,江岸区纪委把扫黑除恶打“伞”作为监督执纪的一个重要的工作,切实抓紧抓好。

    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,江岸区开展了三轮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。“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,边治边建,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土壤。”黄胜林介绍,特别是加强涉农地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,江岸区纪委组织村及村改制公司班子成员一共300多人,开展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,编印《江岸区村及村改制公司从严治党制度汇编》。

    “通过用制度来规范我们基层党员干部行为,把基层党员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从而夯实从严治党的基础,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蚀的免疫力、抵抗力。”黄胜林说。

    大力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案件,倒逼主体责任的压实

    “截至目前,东西湖区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三个,恶势力犯罪团伙一个,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7起,应该说成果颇丰。”李先勇表示,东西湖区通过大力查办涉黑涉恶的腐败案件和“保护伞”的案件,倒逼主体责任的压实。

    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业性还是非常强。”李先勇说,从技术层面来看,我们要强化信息共享和手段共享,进一步整合资源,以此提高案件侦办的能力。

    东西湖区纪委监委将对信访举报案件的侦办环节、涉案人员的政治身份等进行大排查大清理,加大对侦查环节的监督力度,严防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的现象。同时加大对于检、法机关的监督力度,严防查小不查大、查浅不查深的现象,“下一步,东西湖区纪委监委还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,做到一案三查,四责并抓,切实地把扫黑除恶这项政治任务完成好。”李先勇说。(记者高萌 通讯员魏薇)